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 300817 证券简称:双飞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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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
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
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
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变更前 2022 年12 月 31 日 影响金额 变更后 2022 年12 月 31
/2022年度 日/2022年度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18,293.27 3,303,332.76 10,221,626.03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73,607.40 3,303,332.76 5,276,940.16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55,190,489.91 55,190,489.91
未分配利润 458,749,828.25 458,749,828.25
利润:
所得税费用 4,240,041.46 4,240,041.46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变更前 2022 年 影响金额 变更后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年度 12 月 31 日/2022年度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37,403.08 4,537,403.08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45,760.81 1,745,760.81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50,564,965.23 50,564,965.23
未分配利润 304,584,25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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