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龙)
金丹科技资讯
2024-04-21 15: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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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龙)

本人(余龙)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余龙先生,1957年1月出生,中国永久居民(澳大利亚国籍),博士,教授。1982年2月至1987年7月,任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1987年10月至1988年12月,任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技术学院RMIT访问学者;1988年12月至1992年1月在澳大利亚莫纳什MONASH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2年2月至1993年2月,任澳大利亚THERMO-RITE公司研究与发展部经理;1993年2月至1996年10月,任澳大利亚高分子合作研究中心研究员;1996年10月至2015年7月,历任澳大利亚科学与工业研究院(CSIRO)研究员、高级研究员、首席科学家;2016年6月至2021年7月,任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首任院长。2015年8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2022年9月至今,任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首席科学家;2023年4月至今任金丹科技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23年4月4日开始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期间,应出席公司董事会10次,实际出席会议10次,其中现场出席次数1次,通讯方式出席次数9次,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形。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相关议案均认真审议,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于本人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任职期间,应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共4次,实际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应参加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实际参加了2次,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序号 薪酬与考核委员 召开时 议案

会届次 间

2023 年董事会 2023年4

1 薪酬与考核委员 月10日 《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议

2023 年董事会 2023年9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2 薪酬与考核委员 月5日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会第三次会议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任期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会议时 董事会会议届 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 意见
间 次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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