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金丹科技资讯
2024-04-21 15: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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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金丹科技关联方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自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支持公司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鹏先生拟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 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 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张鹏先生是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张鹏先生持有公司 5,904.96 万股, 持股比例 32.69%。张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鹏先生拟对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以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 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及其子公司免于向上 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 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鹏先生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面 临的担保问题,有助于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本次关联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免于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产 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积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初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除公司向张鹏先生支付薪酬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过
半数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却支持了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1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鹏先生在上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已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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