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华春)
本人(赵华春)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赵华春先生,独立董事,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MBA。曾任于新世纪企业集团运营中心;2005年8月至2011年10月,任摩迪国际认证有限公司高级审核员、培训师、食品经理;2011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TUV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体系部大中华区北区食品业务经理、高级审核员、培训师;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任天祥集团公司(Intertek Testing Services)食品部技术副经理、培训师;2017年4月至2023年4,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和君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区域经理。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应出席公司董事会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其中现场出席次数0次,通讯方式出席次数2次,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形。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相关议案均认真审议,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于本人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任职期间,应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共1次,实际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任职期间,应参加审计委员会1次会议,实际参加了1次。参与了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以及审计部2023年一季度工作计划和考核表等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应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实际参加了1次,参与了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审议工作。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任期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在2023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听取公司2022年度审计部的工作汇报、2023年一季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专项检查报告等,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主要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等方面进行了解。日常主要通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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