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金丹科技资讯
2024-04-21 15:37:1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大华国际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人力及资源配置

北京大华国际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丰富的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北京大华国际所拥有专
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刘晶静,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戴学成,201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吉正山,201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4家。

4.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 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有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以上人员所受处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5.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 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北京大华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大华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北京大华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大华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北京大华国际在执行审计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