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1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2.53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3,759.9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9,591.7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168.18 万元。截止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
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0]00016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4,925.13 万元,本年度使用金额 19,435.74 万元,余额为 746.15 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5 号)的决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39.1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8,960.88 万元。
截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河南金丹
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第 000430 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以前年度
已使用金额 0 元、本年度使用金额 24,666.36 万元,余额为 44,709.68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人民币 330.19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编号为“大华核字[2020]第 005718 号”的《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 8,214.79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大华核字[2023]0014655 号”的《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5 万吨高光纯 L-乳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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