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董事会议事规则
金现代资讯
2024-04-12 22:53:57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3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裁在董事
会领导下(董事会闭会期间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50%以下(不包含 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50%以下(不包含 50%),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不超过 5000 万元;或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但比例未超过
50%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50%以下(不包含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不超过 500 万元;或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但比例未超过 50%的;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上,50%以下(不包含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不超过 5000
万元;或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但比例未超过 50%的;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50%以下(不包含 50%),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