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云信: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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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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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 尹航、范本源

联系方式: 010-63212001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5号)的核准,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更名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云信”、“上市公司”、“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1,866,994股,发行价格5.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6,828,56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288,699.8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9,539,865.3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2日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78号)。上市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担任华创云信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2022年11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在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一创投行对上市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督导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工作计划 了相应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协议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中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利义务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及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项目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检查等方
式,对上市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关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的情况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
5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关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的情况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督促上市公司
6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关业务规则、规范并积极履行承诺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7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各项治理制度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8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的内控制度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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