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审计工作进展函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 2023 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依据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在对自营黄金和家电业务执行审计程序中,待核实的黄金交易金额 2522 万,待核实的家电销售金额 2065 万,因审计范围受限,我们无法就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拟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请贵公司收到本函后依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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