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长江通信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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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18: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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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6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上午九点三十分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4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发表了监事会意见和建议,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通过列席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和历
次董事会,依法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较好地落实;经营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履责,规范开展各项工作,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及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一季度、半
年度、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和监督,重点关注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等。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报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意见

及关联方的相关行为进行持续监督和关注。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4、监督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实施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分配以
19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8 元(含
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15,840,000 元。监事会监督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情况,并出席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了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5、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结合公司的实际
和问题,及时分析和落实整改,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强化了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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