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安源煤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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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8: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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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

众华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众华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1,186人,其中合伙人65人,注册会计师35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众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众华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3 月 28日,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制定了公司《2023
年年报编制工作计划》。2024 年 1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向众华事务所发出《关
于按时进场审计的督促函》。2024 年 4 月 1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众华师事务所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
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发出了《年报审计沟通意见暨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的督促函)。

(三)2024 年 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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