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董秘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st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要上市公司核实相关情况并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st中安9月22日23日26日三天连续三天跌停累计已超过百分之十五,却未见公司发布异动公告。请公司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各类公告,避免又信披违规而影响公司形象,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谢谢! 【答】*ST中安: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9月22日、9月23日及9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12.97%,未达到15%。如有相关进展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2022-09-30 13:2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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