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外服控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盛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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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7: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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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盛雷鸣)

作为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律师执业证,在法律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盛雷鸣,博士,中共党员,律师(高级职称),现任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任职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持股、业务和服务等方面进行自查,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客观判断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赋予的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3次,通讯方式召开8次,本人亲自出席11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3次。

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会前,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仔细审阅,全面了解和掌握议案内容;会上,积极听取公司专项汇报,认真审议每个议题,客观表达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2023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出具专业意见,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提名委员会全年共召开会议3次,本人参加会议3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余立越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名归潇蕾女士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全年共召开会议8次,本人参加会议8次,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计划》《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


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特别职权,包括:(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充分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动态及成效。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先后两次参加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议,围绕年度审计计划及预审实施情况、公司年度报告中财务和业务情况等进行讨论。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其关心的公司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重大事项等进行沟通交流。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外部政策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到公司现场工作,主动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运作情况。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新三年规划战略研讨会,围绕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业务布局、投资计划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探讨,就如何根据监管机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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