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同时非金融企业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40%。
重庆百货作为马上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31%),以上监管政策变化对公司有何影响?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应对?谢谢! 【答】重庆百货:您好,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鉴于马上消费成立之初,公司作为主要股东依法合规发起设立马上消费,故在政策环境没有大的变化的情况下,按照法不溯既往的惯例,预计原则上对公司继续作为马上消费主要股东不会有实质影响。对于新规涉及有关条款的解释说明和过渡期安排等,以相关部门最终配套通知文件详细规定和说明为准。¶¶2024-04-03 17: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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