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晓琴)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晓琴,1972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九三学社
社员,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南京江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助理、项目经理,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21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依规全部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
会前我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独立董事沟通,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经营管理、公司内部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
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对各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履行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总计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和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关于以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监高人员 2022 年年度薪酬议案和确定财务总监年薪基数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会议召集人,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我对上述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未发生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届次 事项 发表意见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3 月 第九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的独立
24 日 十二次会议 意见;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和 同意
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议案
的独立意见;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3 年 6 月 第九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
19 日 十四次会议
2023 年 8 月 第九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7 日 十五次会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与我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公司采取现场考察、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等方式,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我也主动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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