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化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
渤海化学资讯
2024-04-23 19: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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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于 1993 年经天津市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津股试字(1993)12 号文及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1993)62 号文批准,由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采用向社会公开募集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3)第 77 号文批准,发行社会
公众股 3990 万股,于 1993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600800。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为 1,110,045,216 股,此次变更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4)第 303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将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更新为 1,110,045,216
元,并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0001030663879 的《营业执照》。

本公司注册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三路 189 号。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子敬。

(二)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丙烯及副产品生产销售、卡类产品、印刷业务及卡类配套机具制造销售。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 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 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 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 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 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 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影响坏账准备转回占当期坏账准备转回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或影响当期盈亏变化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占相应应收款项 2%以上,且金额超过 200 万元

预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 变动幅度超过 30%
变动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占债权投资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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