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传媒资讯
2024-04-25 15:50:3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24-015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向全体
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25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就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变更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7)。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