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或“公司”)拟出售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29.81%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20.81%股份出售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 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金控”)。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长发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且长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38%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与长发集团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起六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步洽谈结果,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 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与长发集团签署了《意向协议》,拟将
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不超过 30%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2022 年 7 月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公告》。
2023 年 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东北证券因豫金刚石项目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 6 个月内,公司不得转让东北证券股份。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东北证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2023]45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北证券及豫金刚石项目相关主管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在中国证监会对东北证券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6 月 17 日至 12 月 17 日
期间),公司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东北证券股份。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分别与长发集团、长春市金控签署了《意
向协议》,本次交易新增长春市金控作为交易对方,同时对交易对方拟受让的股份数量进行了调整,即公司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 20.81%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 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
控。公司与长发集团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签订的《意向协议》不再执
行。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长发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长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且长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38%股份,本次与长发集团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拟出售持有的东北证券 29.81%的股份已经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起六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并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一为长发集团,交易对方二为长春市金控。
1、长发集团
企业名称: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宏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2,2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长发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长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且长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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