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巍)
张江高科资讯
2024-03-29 17:25:5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3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理性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本人 2023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吕巍,男,1964 年 12 月出生,博士。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教
授、管理学院院长助理,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安泰经管学院 AI 与营销中心主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4次,本人参加了所有的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
深入的了解和仔细研究、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审慎、理性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2023年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我均投出了同意票,并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一次,因工作安排冲突,我未能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两次,对公司经营层2022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制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正向激励评价办法》,并就兑现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正向激励的议案进行审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一次,对公司战略及招商规划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五次,听取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和审计结果的汇报,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公司审计机构的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专业特长,切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促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高效运作,发挥了在董事会会议前的把关和审核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根据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本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存量资金管理、内部控制评价、聘任审计机构、账务处理、董监高责任保险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日常工作中,我也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案例的学习,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2023 年第六期独立董事的后续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推动
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

(五)和内部审计机构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日常工作中,本人持续保持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通过审阅公司内审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计划、年度主要审计情况,对内审部门的人员和职能设置提出建议,就内审工作的重点、效率和质量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内审监督职能持续发挥作用。

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对审计工作计划、预沟通、进展过程等环节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监督与评估,召开专题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