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于永生
作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忠实、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阅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等进行深层次、多方位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的构建及完善状况,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运行情况,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永生,出生于 1969 年 7 月,研究生学历、博士,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本人于 1991 年参加工作,历任齐齐哈尔师范学院教师,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国会计学会理事、高级会员,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舟山港股份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连任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目前,本人具备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有偿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7次,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3次。在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任职期间报告期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内会议次数 会的次数
数 加会议
7 7 4 0 0 否 3 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任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2 0 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1月6日参加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议,本人通过
现场会议形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注重点等事
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本人提出了以下建议:
1、由于宏观环境变化对港口发展的影响受关注的程度较高,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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