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至上交所主板上市
2023 年持续督导核查意见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宁波港”)将其所属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本次分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分拆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分拆规则》”),对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的独立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宁波远洋是否发生对上市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变化、宁波远洋是否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信息以及上市公司是否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等持续督导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概况
2021年 4 月 9 日,宁波港披露《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等,公告宁波港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宁波远洋至上交所主板上市。
2021年 4 月 13 日,宁波港披露《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
司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说明及会计师专项报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至主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之核
2021年 4 月 29 日,宁波港披露《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宁波港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分拆事宜。
2021年 9 月 18 日,宁波港披露《关于分拆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的公告》。
2022年 9 月 2 日,宁波港披露《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
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申请获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2年 12 月 8 日,宁波港披露《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宁
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告》
基于上述,宁波港已参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充分披露本次分拆对投资者决策和宁波港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所有信息,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的独立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
上市公司和宁波远洋均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其全部资产进行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宁波远洋的组织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公司和宁波远洋各自具有健全的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亦未存在宁波远洋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占用、支配宁波远洋的资产或干预宁波远洋对其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和宁波远洋均保持资产、财务和机构独立。
上市公司与宁波远洋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严重缺陷。宁波远洋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未对上市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独立经营运作构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分拆规则》的要求。
分拆上市后,宁波港仍是宁波远洋的控股股东,宁波远洋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宁波港可继续从宁波远洋的未来增长中获益;同时,宁波远洋分拆上市后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提高了上市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了整体资产负债率,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
宁波港分拆所属子公司宁波远洋上市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了独立性,上市公司未因分拆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
三、分拆上市后对上市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变化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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