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依法合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在增强董事会运作规范性和有效性、激励约束高管层、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等方面积极履职,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有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钟瑞明,无曾用名/别名,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任香港城市大学副校监,及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第十至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主任,中国网通独立非执行董事,怡富集团有限公司的中国业务主席、中银国际有
限公司副执行总裁、民主建港协进联盟总干事、艺术发展咨询委员会主席、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主席、香港房屋协会主席、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土地基金咨询委员会副主席、九广铁路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香港房屋委员会委员、赈灾基金咨询委员会成员、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及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外部董事。钟先生先后获香港大学理学士、学士后学位、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香港城市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钟先生获授香港特区政府太平绅士、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201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就独立性情况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进行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报告,确认本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1次;参加董事会会议13次,审议并表决通过议案78项,听取汇报32项。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了解各项议案的内容和背景,辨识分析风险;对于投资项目议案,深入分析复核可研报告内容,提出须澄清的问题,努力争取提高决策的质量。在会上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和审议,客观审慎独立地发表意见建议,对有可能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风险
行为,敢于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根据有关监管规定,本着独立、审慎的原则,就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董事和高管薪酬和关联(连)交易等特定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签署了有关声明与承诺。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担任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董事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共主持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6 次,审议并表决议案 29 项,听取汇报
8 项;参加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7 次,审议并表决议案 21 项,
听取汇报 4 项;年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主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年内发布的季度、半年和年度定期报告,认真研究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就公司研发费用较少、管理费用提升、投资项目综合评价、关联交易等方面业务提出意见建议。在董事会现场会议,我代表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时向董事会通报了有关会议形成的主要意见;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议了核定主责主业、“十四五”规划中期修编、重大投资项目、向子公司增加资本金、ESG管理体系、合规管理制度等议案。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 2022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与公司聘用的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宾咸永道会
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举行了见面会,听取普华永道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出席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与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就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在出席 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期间,就中小股东关心的公司相关业务发展情况、有关财务指标情况等进行沟通交流,并在后续履职过程中持续关注、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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