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王:九牧王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九牧王资讯
2024-04-25 19:18:5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本次投资产品类型为中短期、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
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
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
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类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禁止购买风险等级被评
定为中高风险等级(即第四级或 PR4 级或 R4 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委托理
财产品或银行结构性存款。
投资金额: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 10 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
委托理财期限:本次委托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
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
理财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理财产品以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投资范围为中短期、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类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公司禁止购买风险等级被评定为中高风险等级(即第四级或 PR4 级或 R4 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委托理财产品或银行结构性存款。

(四)投资额度

本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 10 亿元。上述额度,资金可以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五)额度使用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二、风险提示及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一)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短期、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但不排除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面临的风险如下: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

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监督,包括事前审核、
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审查委托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管理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的,应提请公司及时中止该委托理财项目或提议到期不再继续合作的建议。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到期的收回;台账的登记;合同的管理;每月初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月委托理财情况;根据市场情况对投资的价值进行评估,如出现投资减值应及时通知财务核算人员以便其根据会计准则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定期与交易对方相关人员联络。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或者较大不确定因素时,相关人员应在 24 小时内通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法务部门、证券事务办公室,由上述人员和部门立即作出应对措施,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必要时应当立即上报董事长、董事会。财务管理部门有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业务经办人员和财务核算人员应保证职责分离。

3、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按照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负责开设并管理委托理财相关账户,包括开户、销户、使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