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九牧王(中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000759352255T。本公司属服装制造行业,所提供的主要产品为男士服饰及相关饰品等,具体包括纺织品、服装、皮革服饰、家具、运动鞋以及相关技术的交流与推广。公司注册地为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蒙园区,法定代表人为林聪颖。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聪颖。
2011 年 5 月,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字[2011]551 号”《关于核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1]24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自上市之日起,经过历次注册资本变
更,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57,463.715 万元。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渠道中心、制造中心、产品研发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等部门,拥有欧瑞宝(厦门)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瑞宝”)、玛斯(厦门)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玛斯”)、九牧王零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牧王零售”)、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洋服”)、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九牧王”)、山南九牧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南九牧王”)、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盛商贸”)、上海玖传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玖传”)、杭州玖迎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玖迎”)等直接控股子公司以及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星”)、宁波市牧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牧睿”)、宁波玖毓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玖毓”)等
间接控股子公司。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
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金额超过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10%且金额大于 5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超过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总额的 10%且金额大于 500 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超过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