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滨化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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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7: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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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李文峰,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注册会
计师。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洪泰基金合伙人;2018 年 8 月至今,任史丹
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6 月,
任青岛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任山东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以上各次会议,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未缺席会议。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上述会议相关议案,并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出 席 股 东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会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议次数

李文峰 7 7 7 0 0 5

2023年度,本人结合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战略、规范运作、经营管理、风险内控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免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外担保、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独立审议并出具独立意见。

董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类别 召开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李文峰 审计委员会 5 5 5 0 0

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掌握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等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征求本人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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