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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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16: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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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6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七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
持董事会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四) 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议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议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尽快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议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10 日和 5 日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二条 董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的日期和地点;


(二) 会议召开方式;

(三) 事由及议题;

(四)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 发出通知的日期;

(六)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七)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三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 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 3 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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