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号文件第十七条:“上市公司披露重组方案后,市场出现重大质疑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大豪科技股友
2022-08-24 17:35:55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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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6号文件第十七条:“上市公司披露重组方案后,市场出现重大质疑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公告予以澄清,并说明本次方案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拟继续推进。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专项意见。”请问公司重组中止一年,期间面对投资者无数质疑有发布正式公告澄清吗?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回复是或否即可,无需顾右右而言他! 【答】大豪科技:感谢关注。¶¶2022-08-24 18: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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