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豪科技资讯
2024-04-29 16:23:24
  • 4
  • 6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四月


目 录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2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4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6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2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4
议案五:关于公司三年分红规划方案的议案...... 26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2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3
议案八: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年审费用的议案...... 34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
担保事项的议案......35
议案十: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37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39
议案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9
议案十三: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并筹划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56
议案十四:关于审定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3 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160
议案十五:关于审定公司监事 2023 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161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群)...... 162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敦平)...... 172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磊)...... 182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5 月 10 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2:30—5:00)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个人股东会议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法人股东会议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四、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需发言,应提前进行登记,由主持人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五、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需按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 2024 年 5 月 15 日交易时段内进行投票。
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及见证律师计票、监票。

六、本次会议的一般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七、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