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前往公司生产基地、经营现场进行调研,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努力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曹庸先生,出生于1966年3月,苗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任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食品科学系教授,任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惠尔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绿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已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明确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6次,我会前认真审议材料,并与管理层保持沟通,在会上行使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规,能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董事 是否 会情况
姓名 独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曹庸 是 6 6 4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5 次,预算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
我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怠于履职的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
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的专业知识,
为公司的重大事项提供专业的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制度建设、关
联交易、内部控制等诸多事项,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类别 具体情况 曹庸
应出席次数 5
审计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 5
缺席次数 0
应出席次数 2
预算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 2
缺席次数 0
应出席次数 1
提名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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