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前往公司生产基地、经营现场进行调研,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努力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进一先生,出生于1964年3月,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任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报告期内,李进一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完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调整后,李进一先生的辞职报告正式生效,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6次,本人会前认真审议材料,并
与管理层保持沟通,在会上行使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规,能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董事 是否独 会情况
姓名 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李进一 是 6 6 4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
会 1 次。我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怠于履职的情况,在所任
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的
专业知识,为公司的重大事项提供专业的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制
度建设、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诸多事项,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出
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类别 具体情况 李进一
应出席次数 5
审计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 5
缺席次数 0
应出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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