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34 人。
2、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8,660,000 份;行权价格:27.589 元/份。
3、拟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
通股。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5、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公司网站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3
年 4 月 2 日至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
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23 年
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意以 2023 年
4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5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247
万份。君泽君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5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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