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疆火炬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62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0,536,041.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263,958.5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7]55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中国
银行喀什分行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5050174603600000277),在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0010012010106555180)、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0475101040008767),在中国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8268251645)。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严格按照协议履行。
2、202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形成的剩余募集资金3,591.00万元(包含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新疆火炬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总计人民币35,954,464.20元转入公司基本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0,129.54万元,2023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40,129.5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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