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翠微股份资讯
2024-04-29 16:55:4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0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执业资质:2022 年 12 月,在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
案。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分别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七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
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
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确认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