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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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16: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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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伟华)

作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公正、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张伟华,男,博士研究生学历,2022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2017 年 11 月起历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财务系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北京工商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兼任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粮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及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存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有关会议并充分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对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票表决通过。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及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
自出席有关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沟通交流,为公司股东大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 2 0 0

2023 年度,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细则,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积极参与议案讨论,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作为召集人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续聘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全资子公司房产租赁续约等事项并提出合理建议;作为委员参加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 次,就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及 2022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核定方案发表意见;作为顾问列席战略委员会 2 次,就公司门店调改及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事项作风险防范提示。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了解年审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有效监督外部审计质量,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及培训学习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动态,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知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在经营管理、转型发展、投资运作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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