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惠制药:康惠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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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6: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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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 1 月,是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 年12 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止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10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9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3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情况进行了核查与评价,认为上会具备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上会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建议。

2023 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注册会计师就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对年审工作提出要求,确保经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按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上会保持沟通,适时听取上会年审工作进展情况,就重点审计事项的处理加强沟通,督促上会优质高效开展审计工作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要求,上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舞弊风险识别及防范、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上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在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
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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