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惠制药:康惠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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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6: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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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康玉科先生、窦建卫先生和张俊民先生组成,其中康玉科先生、窦建卫先生为独立董事,其中,康玉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2023 年度共召开了 4 次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的议案》。

3.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上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能顺利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上会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我们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结果真实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提高审计效率,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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