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4】第 014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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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附件: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3-10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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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4】第 0145 号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3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开发行
80,2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计 802.20 万张。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22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998.04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8,221.96 万元,上述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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