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97 号)《关于核准营口金辰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890,000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9.47 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89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7,788,3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实际募集资金 340,288,30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8,755,281.1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393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19 号)《关于核准营口金
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湖南阿凡达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定向精选高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虹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家投资机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220,548 股,每股发行价格 37.18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9,999,974.6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021,151.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7,978,823.1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1】110Z0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2023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4,159.93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4,238.73 万元,含利息收入的
募集资金余额为 8,284.65 万元;(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银行定期存款、理财产品)0.00 万元。扣除进行现金管理后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8,284.6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聘请拟发行可转债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
督导工作。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及兴业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
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搬运机器人和智能物料传输仓储系统”项目和“光伏电池片生产自动化系统”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新开立账户仅用于 2019 年 12 月变更后新项目“年产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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