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日辰股份资讯
2024-02-20 17: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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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1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青岛日辰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

和投资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议启动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

目的的回购方案,以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6,000万元(含)。



2、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3、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问询,截至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博亚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君先生、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向二级市场减持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

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即披露回购结果公告的12个月后至3年内)内予以出售,若因相关情况变化,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议启动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目的的回购方案,以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2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5.74元/股,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等条件。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公司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该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目的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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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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