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33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 年 4 月 26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2.00 万股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4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 万股,
授予价格为 34.27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9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了《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符合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规定,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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