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派格:威派格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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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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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审计资质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三)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四)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五)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
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
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5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
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月19日,审计委员会和信永中和召开了2023年年度审计计划阶段治理层之审计委员会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计事前沟通。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年审会计师及时沟通交流、掌握审计进度。

(二)2024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对2023年度审计情况、审计结论、关注事项进行了审计完成阶段的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重要事项及执行的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以及重点关注事项等汇报。

(三)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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