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艳)
长鸿高科资讯
2024-04-29 20:40: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艳)

本人作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1、独立董事个人履历

张艳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现工作于浙
大宁波理工学院,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的合成与加工研究工作。2006 年博士毕
业于浙江大学,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在英国 University of Central Lancashire
做访问学者,2019 年入选宁波市领军拔尖人才工程第一层次,浙江大学和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已在包括《ACS sustainable Chemistry and Engineering》、《Polymer》、《Industrial & Engineering Chemistry Research》等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0 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3 项。主持包括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省重大专项等纵向项目 7 项、企业委托重大横向多项,主参973 计划前期研究专项 1 项;多项成果已进行产业化应用。目前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可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出席并主持了所有会议,组织讨论了总经理工作情况、独董津贴调整等相关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3年,共召开战略委员会1次,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出席并参与讨论了关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2023年度,本人除了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外,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采用热线电话、业绩说明会、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