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华权)
本人作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法律诉讼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自身在法律领域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
司新任独立董事。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任职基本情况
梁华权,男,198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注册税务师。现任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正领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创始人,兼任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深圳市酷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曾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专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员、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
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相关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
2、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以独
立董事候选人身份列席此次股东大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出席情况
1、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如下: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专门委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员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 1 1 0 0 否
3、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本人将在 2024 年度积极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一)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
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财务状况、内控控制与重点工
作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探讨和沟通,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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