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
材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 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尽责推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勤
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均能按照规定出席并表决会议,各位董事凭借专 业知识及职业经验,为公司科学决策、合理规划提出了专业化建议。因此,同意 通过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
作,在公司持续运营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回避: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经自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
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董事刘雪生、张嶂、付松年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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