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首席合伙人:余强
(6)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103 人;注册会计师 701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2 人。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8,76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97,28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万元。2022 年
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9 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行、项目质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等九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
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咨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必要时,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制与质量管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流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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