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力股份: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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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9: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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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现将本人 2023 年任职期内(即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2 月 1 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许乃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生,大专学历,1981 年毕业于杭州无线电工业学校工业企业财务会计专业,1986 年毕业于江西
广播电视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1981 年 8 月至 1989 年
7 月,任江西七四〇厂会计;1990 年 1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南通建材工业局主
办会计;1994 年 1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浙江慈溪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副主任;
1995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苏州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20
年 7 月至今,任苏州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昆山大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2 月 2020 年 7 月,任苏
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昆山新大华分所副所长;2016 年 8 月至 2023 年 2
月 1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昆山新
大华分所所长。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亦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本人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能够确保作出客观、中立的专业判断。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
自出席了离任前公司召开的 1 次股东大会,1 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所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履职,提供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在离任前未有审计委员会召开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在离任前未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情况。

3、本人任职期间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尚未发布,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1 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五)现场工作时间及履职保障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重视加强与内部董监高、内审部门及会计师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此外,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传媒、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及时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特别职权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帮助工作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合规披露信息。本人着重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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