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的新规,上市公司未达到分红标
股友7166l10V22
2024-02-26 14:11:00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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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的新规,上市公司未达到分红标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请问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给郭彦超先生是否属于违规减持,公司收购海外资产为什么不进行向特定对象增发股份而进行违规减持 【答】赛诺医疗: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司本次减持事项已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审核,属合规减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的新规,上市公司未达到分红标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通知明确二级市场减持是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我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股份给郭彦超先生,因此不受上述新规的限制。同时公司收购海外资产的资金来源方式也是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海外业务发展的进度以及对资金需求的紧急程度等因素进行的综合考量,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24-02-29 16: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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