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办公:金山办公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金山办公资讯
2024-04-24 17:46:1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警告:本激励计划的内容及其所提及的文件未经香港或其他地方的任何监管机构审查。请谨慎对待本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的要约。如您对本激励计划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您应征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或进行非交易过户。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6,181.7245 万股的 0.22%。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不低于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对应首次授予股数为 80.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7%;预留部分不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
的 20.00%,对应预留授予股数为 19.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4%。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 146.74 人民币/股。公司以控制股份支付费用为前提,届时授权公司董事会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授予价格,但授予价格不得低于 146.74 人民币/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5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由公司董事会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