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以上激励对象中,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
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劳动或劳务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A)
归属期 年度 触发值(Am) 目标值(An)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低于15%。 于30%。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低于32%。 于69%。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低于52%。 于12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n X=100%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Am≦A
(A)
A
注:上述“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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