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医药: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迪哲医药-U资讯
2024-04-29 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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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4-18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
理财收益和利息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用于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4,320.7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形成的理财收益和利息用于IPO新药 研发的募投项目,此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4号)核准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100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52.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3,205,258.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6,637,476.43元(不含增值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567,781.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8 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19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迪哲
(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因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 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无锡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 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 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以及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后经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议案》,该议案后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决议实施后,截至目前公司已经使用了20,314.78万元超募资金中的 15,994万元,尚有超募资金余额4,320.78万元。

(二)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320.78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1.27%。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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